重庆旅游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2017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的
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认真开展2017年我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现将《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
2018年1月15日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
2017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
为了使学院的管理工作逐步进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各部门工作情况及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充分调动全院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渝人发〔2000〕138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认真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发〔2017〕30号),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渝旅职院〔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10个考核小组,以支部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支部所属部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各项工作。
二、考核内容
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是指被考核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事业心、原则性、组织纪律性和团结互助精神。
能:主要是指被考核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决策能力、组织能力和开拓能力等是否能胜任具体工作的内在素质和潜能。
勤:主要是指被考核人员的工作态度、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情况、身体和精神的健康状况、环境适应能力等对工作适应的意志力和坚韧性。
绩:主要是指被考核人员履行工作职责的具体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社会效益、贡献大小和立功受奖情况。
廉:主要是指被考核人员在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清正廉洁规定的贯彻情况:无违纪现象;自身修养;能积极参加一些公益活动;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三、考核对象
(一)各处室、系部正副职负责人及各支部书记
(二)在编在岗人员
(三)试用期人员和其他在岗人员
四、考核等次
我院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还未转正定级的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为“未定等次”。
五、考核指标
本着“总量控制、兼顾平衡、注重实绩、分类考核”的原则,按照市教委给予单位考核等次以及市人社局所核定14%的标准,由各部门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择优推荐29名人选(详见下表),经学院研究确定,最终择优确定28名优秀人员。
名称 |
所辖部门 |
人数 |
按比例测算 |
优秀指标 |
名称 |
所辖 部门 |
人数 |
按比例测算 |
优秀指标 |
第一考核组 |
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
19 |
2.66 |
3 |
旅游管理考核组 |
旅游管理系 |
26 |
3.64 |
4 |
第二考核组 |
教务处、招就处、培训中心、实训中心、后勤处 |
18 |
2.52 |
3 |
旅游规划考核组 |
旅游规划系 |
15 |
2.1 |
2 |
第三考核组 |
学生处、纪检监察室、科研处、工会 |
14 |
1.96 |
2 |
国际旅游考核组 |
国际旅游系 |
18 |
2.52 |
3 |
酒店管理考核组 |
酒店管理系 |
19 |
2.66 |
3 |
旅游装备考核组 |
旅游装备系 |
12 |
1.68 |
2 |
公共基础考核组 |
公共基础部 |
31 |
5 |
4 |
旅游艺术考核组 |
旅游艺术系 |
19 |
2.66 |
3 |
六、考核标准
(一)专任教师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工作具有很强的责任心、主动性,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专任教师在考核期内赴外参加专业技能培训的或到相关企业进行顶岗实践锻炼的优先。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能强或提高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工作有成效。
3.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职业道德欠缺,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一般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责任事故)或者在考核期内由于个人原因直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二)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1.优秀:思想上积极上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精通,工作勤奋,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对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成绩突出。
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有成效。
3.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比较差。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
4.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法制观念淡薄,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有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考核当年不得被评为优秀:
1.无故旷工一次及以上。
2.私自调课、换课、代课一次及以上。
3.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会议和公益劳动一次及以上。
4.事假、病假记录超过三天以上。
5.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存在一票否决情况的。
6.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7.工作时间擅离职守,造成损失或事故的。
8.有吵架、斗殴、赌博等行为之一的。
9.在工作中有不诚信行为、有损学校声誉的。
10.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七、 考核程序
(一)被考核人员填写附件1《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述职。各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测评会,被考核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进行总结、述职,处室、系部负责人述职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其余人员控制在3分钟以内。
(三)民主测评。由各考核小组按照附件2《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的格式,将被考核人员姓名完善后的测评表发放至参加测评人员手中,开展民主测评。
(四)时间要求。请各考核小组于2018年1月30日将附件1、附件3纸质件交组织人事处统一汇总后,提交院务会审议,对审议后确定的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
(五)学院下发考核结果通知,各部门负责把考核结果通知到被考核人。
(六)被考核人如果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部门考核组织申请复核,部门考核组织在5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交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核准后通知本人。
八、考核材料报送要求
(一)不要改变表格默认格式,若填写内容较多可适当改变字号或行距、段距,但不要改变表格整体大小。报送材料要求纸质档,A4纸张,填写好内容双面打印为一页,报送材料不合格的,即退回重新填写。
(二)考核结果经考核工作小组讨论确定后,部门负责人填写“分管领导等次意见”,考核个人填写被考核人意见。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的人员
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作为学院优先评审职称,晋升职务的依据。
(二)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人员
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工作人员,将予以告诫。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者,暂作待岗处理,并由考核工作小组视工作情况,讨论决定处理结果。
(三)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低聘、限期改正或调整工作岗位。
2.连续两年(学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者,予以解聘或辞退。
3.如遇国家进行工资调整,按国家规定办理。
附件:1.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3.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度考核汇总表
附件1
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
考核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文化 程度 |
|
岗位类别 及等级 |
|
政治面貌 |
|
|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
职务 |
|
职称 |
|
任现职时间 |
|
|
|||||||||
工作单位 |
|
||||||||||||||
个
人
总
结 (述职) |
|
||||||||||||||
个
人
总
结 (述职) |
|
||||||||||||||
分管 领导 档次 意见 |
签名年月日 |
考核 小组 审核 意见 |
签名年月日 |
||||||||||||
(考委会意见) 单位负责人 |
签名年月日 |
||||||||||||||
被考核人 意见 |
签名年月日 |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附件2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度考核
民主测评表
序号 |
姓名 |
测评等次 |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度考核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测评等次 |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考核组发出张,收回张,有效张。 |
考核小组成员: 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字: